民警勇救投河轻生女

2017-09-19

9月5日,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民警成功将一名投河轻生女子救起,受到现场群众称赞。

当天下午5点20分,高沟派出所接到报警,在高秀村,有一名女士投河轻生。民警蔡振阳带领辅警戴志敏等迅速出警,几分钟时间就赶到事发现场。当时,轻生女子已经涉水至脖子,情况十分危急。蔡振阳和戴志敏冲进河中,将水中女子托出水面,并拖到岸边。经了解,该女子姓姜,高沟镇镇东居委会人,50多岁,因为患有抑郁症想不开,导致出现轻生念头。经过民警的心理疏导,该女子放弃轻生念头,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偏激,表示会珍惜生命,不再做傻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