涟水县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

2021-12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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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7日下午,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涟水县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。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、刑警大队大队长陈战天,县委宣传部、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。

期间,陈战天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,介绍了“两卡”犯罪的含义以及打击治理“两卡”犯罪工作成效,并公告“两卡”犯罪的惩戒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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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围绕记者朋友提出的“扫黑除恶工作现在进行到什么阶段了?主要打击方向是什么?”“群众在生活中对于银行卡、手机卡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?”等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。

对“两卡”(手机卡、银行卡)涉案人员的惩戒公告

依据国务院联席办对“断卡”行动的工作要求,结合本地实际,县公安局与通讯、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协作,对我县信息网络领域中的乱象实施如下惩戒措施。

1.涉及两卡的违法犯罪个人

凡是出售、出租、出借电话卡的,运营商将只保留一张电话卡,五年内不得办理新卡;凡是出租、出售、出借和购买银行账户的,五年内不得新开账户、暂停非柜面业务、暂停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和贷款申办,并纳入个人征信管理。“两卡”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,以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2.涉及两卡的行业网点

通管部门、人民银行将组织人员对机构内部履职情况开展倒查,对开办大量涉案手机卡、银行卡、对公账户的营业网点进行严厉惩戒,坚决清除行业“内鬼”。

3.涉及滞留境外诈骗窝点的人员

县公安局秉持教育为主的原则,对于在缅北的涟水籍人员,主动返回国内的将予以从轻处理;拒不回国的,警方将按照信用惩戒原则对其进行惩戒,冻结其支付宝、微信及银行账户,同时不为其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,对其直系亲属政审进行严格把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