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5-17
今年以来,县人社局结合江苏省职称制度改革实际,全面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制度。
突出实绩导向,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。注重师德素养、注重教学工作业绩、注重教学方法、注重教学一线实践经历。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,建立健全异地同行专家评审制度,增加评审透明度。
坚持评聘结合,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。中小学教师评聘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,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,实现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。
遵循乡村教师成长规律和基层教育工作实际,落实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向的政策,鼓励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、终身从教,鼓励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,为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人才支撑。